6月17日,聊城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救助基金管理科负责人孙鑑、聊城市120医疗急救指挥调度中心张春慧、邵春梅到我院检查指导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绿色通道建设工作。
为更好地发挥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作用,进一步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工作,确保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伤者能在第一时间得到救治,切实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去年,我院按照《聊城市道路交通事故快速救助“绿色通道”的实施意见》的要求,迅即展开了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绿色通道建设工作。院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成立了领导小组,设置了救助场所,配备了相关人员,印制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政策解读》《救助基金的垫付条件及偿还责任》等宣传材料,以推动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凡在聊城市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均可到我院就诊,对符合垫付条件的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自接受抢救之时起的前72小时抢救费均由医疗机构依法向救助基金管理机构申请救助基金垫付,具体救助金额根据伤情和治疗需要确定,无需受伤者或家属再到相关部门申请救助,最大限度地保障了符合条件的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不因费用问题而耽误救治。
近日,在光岳南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王女士骑电动车与一辆三轮车相撞,小腿受伤、血流不止,我院第一时间前往救助,入院后立刻为伤者开通绿色通道,进行手术。“确实很方便,减轻了垫钱的负担,尤其对于家庭条件困难的交通事故受害者来说,真是雪中送炭,应该让更多人知道,从中受益。”患者家属说道。
检查组在听取汇报、实地查看后对我院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认可,同时对下一步工作的完善提出了指导意见。
作为“聊城市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绿色通道定点医院”, 我院将积极贯彻落实《聊城市道路交通事故快速救助“绿色通道”的实施意见》,切实做好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绿色通道建设各项工作,把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这项救急难、解民忧、促稳定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于凌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