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聊城市工伤康复高质量发展论坛在鲁西骨科医院举行,市人社局工伤保险科科长韩刚、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工伤保险科负责人韩丽芸,分别对《聊城市工伤康复管理暂行办法》和《工伤康复治疗和结算管理办法》进行了解读。
韩刚科长从《聊城市工伤康复管理暂行办法》的政策背景、基本原则及措施、康复对象和康复期、康复待遇、工伤康复机构的确定和管理等方面,详细进行了解读。他介绍说,工伤康复应坚持“ 医疗与康复并重、先康复后鉴定 ”的原则,最大限度恢复工伤职工的生活自理能力和职业劳动能力,帮助其重返工作岗位。聚焦工伤职工康复需求,建立健全工伤康复精准发动机制,以工伤治疗为基础将有康复价值的工伤职工从医疗救治阶段及时进行工伤康复治疗,通过康复早期介入,提高工伤职工的康复效率,降低工伤职工的伤残程度,最大限度恢复其劳动生活能力。
同时,我市将推行工伤康复权益告知制度,建立工伤康复效果评估机制,委托聊城市工伤预防康复协会协助开展工伤康复宣传协调服务工作,持续规范工伤康复管理,创新优化工伤康复服务。
韩丽芸科长就《工伤康复治疗和结算管理政策》出台的目的和意义、制定政策的依据、主要内容、完善经办机构对协议机构和工伤职工的管理制度、实施期限等进行了详细解读。韩丽芸科长介绍,我市明确了工伤康复的申请程序,促进职工“早康复”;明确了康复机构管理事项;明确要求康复机构严把入院、出院标准;制订了《聊城市工伤康复限额标准(试行)》,同时规范了费用结算等。
韩丽芸科长还向与会人员普及了工伤职工就医注意事项。同时,通过对工伤经办典型案例分析来提醒大家,用人单位和个人不能有一些违规违法行为,以便充分发挥工伤保险的作用,让所有的工伤职工都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和康复。(朱荣华)
(卫生与健康-康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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